王祝明,男,汉族,中共党员,高级经济师,现康桥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
业务领域
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业务;公司并购重组业务;资本市场法律服务;破产清算法律服务;国有企业合规法律服务;商事诉讼 。
代表业绩
常年法律顾问业务:
担任烟台东鑫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招远市新悦城市投资有限公司、保久(海南)矿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招远市农鑫发展有限公司、山东招金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山东金都文旅集团有限公司、招远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招远华丰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烟台金都建筑科有限公司、中盛佳和创业投资(山东)有限公司、微程之家互联网科技(山东)有限公司、招远市鑫京矿业科技有限公司、烟台亮彩塑料科技有限公司、招远东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等多家国有、民营企业或政府机关常年法律顾问。
诉讼业务:
担任公司法律事务处处长期间,组织、筹划并具体经办了多起案情复杂、形势被动的诉讼案件,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上亿元,并将所经办案例汇总编撰于《漫漫清欠路-法律事务处经典案例汇编》;代理付某诉北京某房地产公司民间借贷案,追回借款本金利息1500多万元;代理烟台自来水公司应诉生命权侵权纠纷,无责;代理徐某诉烟台人社局不予认定视同缴费年限行政复议案,胜诉;代理东营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诉东营某政府撤销强制收回土地行政复议和民事追偿诉讼,为当事人追回损失7000万。
非诉业务:
担任公司法务处处长期间,主持国营招远电子材料厂股份制改造;担任公司董秘期间,主持招远金宝电子有限公司按净资产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增资扩股、引进战略投资和风险投资、金宝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IPO)等工作;在股东撤资引发银行抽贷、公司资金链断裂、面临破产之际,接任总经理和董事长,制定并实施了“2014年改变,2015年破局,2016年提速”三年规划,公司摆脱破产边缘,创造了资金链断裂企业起死回生的奇迹。
青岛白花蛇草水有限公司改制项目;烟台国丰集团与郑州瑞茂通合资项目,烟台国丰集团与台海核电合资项目,烟台国丰集团与绿叶制药增资扩股项目;东鑫投资收购吉林皓晨、招和环保、保久矿业项目;农鑫发展收购海禾种业、联蕾食品项目;某市政工程公司股权转让项目;黑河逢源矿业有限公司整体收购项目;烟台嘉鸿食品破产清算项目。为以上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工作经历
1995年8月至2016年11月,在山东金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历任覆铜板一厂上胶工、销售处销售员、经营办公室调度员、法律事务处处长、审计办公室主任、董事会秘书、总经理助理、总经理、董事、董事长、党委书记;
2016年11月至2017年10月,在山东金宝科创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任董事长;
2017年10月至2019年2月,任金宝集团党委书记、副总经理、法务总监、安环总监。
2019年3月至今,在山东康桥(烟台)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工作。
教育背景
1995年7月毕业于烟台大学法律系金融证券法专业;
1996年9月取得“律师资格证书”;
2004年6月毕业于山东大学法律专业;
2008年11月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2009年6月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012年3月取得“高级经济师资格证书”
社会职务
历任招远市工商联副主席、招远市政协委员、中国电子材料行业协会副理事长、中国电子电路行业协会(CPCA)副理事长。
个人荣誉
2014年被山东省国防机械电子工会委员会授予“山东省国防机械电子工业五一劳动奖章”;
2014年被招远市委市政府评为”优秀企业家”;
2015年被招远市委市政府评为”优秀企业家”;
2015年被招远市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招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评为“优秀共产党员”;
2016年被招远市委市政府评为”优秀企业家”。
论文情况
2006年11月:《企业死呆账形成原因及对策》;
2009年11月:《劳动分红-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的新型分配制度》;
2010年:《如何合理避税 为公司技术创新发展提供保障》获得“山东省企业技术创新促进会优秀论文二等奖。
2023年9月,出版个人书籍《资质平凡,如何脱颖而出》,山东大学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