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彩石山庄项目”启动司法程序——我所首席合伙人张巧良律师接受大众日报、齐鲁晚报采访

更新时间: 2014年9月1日 6:32:00

记者今天从有关方面了解到,已停工6年的济南市“彩石山庄项目”近日有了新进展。经过省市有关方面多方协调,法院已启动相关司法程序,购房者可通过诉前调解或诉讼两种途径,来依法维权。

  把涉法涉诉信访纳入法治轨道

  “历时八年,终于看到了希望”

  公开资料介绍,彩石山庄由三联集团开发建设,位于济南市东部高新区,项目占地约2400亩,规划为高档景观洋房和双拼、联排别墅等。2006年至2008年间,近两千户购房者交付了房屋预售款。按照合同规定,2008年10月,彩石山庄就应该交付,然而,2008年9月,三联集团却向施工单位发出了暂停施工的通知,自此再无复工,购房户也踏上了维权路。

  据悉,十八届三中全会首次提出,把涉法涉诉信访纳入法治轨道解决,建立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具体的操作方式是,涉法涉诉信访不再通过信访渠道,而是导入司法程序。今年3月,中办、国办印发《关于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意见》,强调建立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

  此次,有关方面正式启动济南“彩石山庄项目”进入司法程序,正是按照新形势下新要求,引导群众依法维权,通过法律途径保护各方面的合法权益,及时、有效、稳妥地化解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实现实体正义和程序正义的统一,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让每一位当事人,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能够在法律阳光的照耀下,感受到公平与正义。同时,也启迪政府部门,今后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此类问题,真正走法治道路。

  “历时八年,终于看到了希望。”在“彩石山庄项目”中,购买了B3地块“白领公寓”一套住房的一位市民说,他当时预交了30万元的购房款,在身心俱疲之际,终于看到了解决问题的眉目,他现在最关心的是,启动司法程序后,他该去哪个法院维权?要去告谁?通过何种途径?最终自己能得到什么赔偿?

  管辖法院按该项目的地块来确定

建议原告将三公司列为共同被告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供的《涉“彩石山庄项目”诉讼有关问题的告知书》显示,为了提高审判效率,更快地实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涉“彩石山庄项目”诉讼的管辖法院按该项目的地块确定。其中,涉及B1地块(水晶花园)的案件由市中区人民法院管辖,涉及B2地块(尚华居、绿松苑)的案件由历城区人民法院管辖,涉及B3地块(白领公寓)的案件由历下区人民法院管辖,如当事人提交的收据、合同等证据不能证明其所购住房确切地块的,一律由历城区人民法院管辖。

  关于被告如何确定的问题,《告知书》中明确,为了便于当事人权利的实现,该类案件建议原告将山东三联城市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山东三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山东三联房地产经纪公司列为共同被告。

  在途径上,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有两种方式可以选择,分别是诉前调解和诉讼。

  “诉前调解的好处就是程序快捷、成本低,法院不收诉讼费。”该负责人解释,为快速结案,减少当事人诉讼成本,相关部门已在历下、市中、历城法院成立人民调解组织。当事人可在立案庭引导下先行到人民调解室,由人民调解组织先行进行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双方当事人以及人民调解员在调解协议上签字,人民调解委员会盖章后移送立案庭申请司法确认,法院审查后出具司法确认裁定书,裁定书具有与法院裁判同等的法律效力。

  如果不想调解,则可以选择直接提起诉讼。未经调解直接进入诉讼程序的案件,严格依法办理预交诉讼费的减、免、缓;对不符合减免缓条件的,依法收取诉讼费。

  到了执行环节,裁判文书生效后或调解协议到期后,当事人可持生效的裁判文书或司法确认裁定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部门在执行过程中统筹、快速执行。

  达成裁定文书后将对查封地块解押拍卖

优先保障购房者合法的基本的权益

  至于购房群众最为关心的,到底能够在多大程度上获得赔偿问题,记者采访了业内权威的法律专家和政府法制部门的负责人,获悉了问题的要害。如果严格地依照现行的法律规定来看,购房者在三联集团众多的债权人群体中只是其中的一部分,而且购房者并没有像债权银行那样持有对三联集团的抵押权,因此在主张权利追索债权时并不占优势,甚至在清偿顺位上处于不利地位,这就是彩石山庄购房户问题停滞若干年,迟迟没有进展的关键所在。

  僵局如何打破?“省市两级都很重视彩石山庄的问题,提出本着依法合规的原则将有关问题尽快解决。”刚刚获聘省政府法律顾问的康桥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巧良,多次参加了有关部门组织的协调会,据他介绍,近期在省市两级大量艰巨细致的工作下,事情正在朝有利的方向发展,问题解决迎来了一线曙光。法院系统提出要在法律框架下依法主动提供司法保障;相关债权银行也都顾全大局,初步达成解决意向,查封地块有望在解押后通过拍卖变现。目前审计组已进驻三联集团,正对其资产情况进行调查,为整体问题的处置作准备。

  张巧良分析,从立法精神和法治原则来看,在“彩石山庄项目”中,购房户应当被认定为消费者,与牵涉其中的金融机构、施工单位等相比,属于弱势群体,其合理合法的权益,尤其是涉及到生存的基本权益,应当得到尊重和保护。目前法院已针对“彩石山庄项目”启动了司法程序,通过调解诉讼达成相关裁定文书后,将对查封地块进行解押拍卖,并以此优先保障购房者合法的基本的权益,当然也要兼顾保护其他当事人的利益,从而实现各方利益的最大化和公正公平。

  购房者合理表达诉求是维权关键

三家法院已开始受理相关起诉

  下一步,购房群众能否依法维权,合理地表达诉求将是整个问题能否得到解决的关键。如果购房群众诉求过高,其他债权人,包括金融机构、供应商、拆迁失地农民、内部职工等,都毫无疑问地将提出反对异议或者类似高价要求,那么这个费尽千辛万苦、兼顾各方利益的方案又将走不下去,重新陷入停滞扯皮、各方损失更大的境地。

  现在来看,“彩石山庄项目”购房户问题,乃至三联集团债务问题的解决,需要各方理性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甚至可能需要作出必要的让步。“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彩石山庄问题是多个层级、多个部门历经多次的协调、反复的沟通之后才实现的,这是购房者实现合法权益的一个好机会,恐怕也是彻底解决问题、兼顾各方公平的唯一现实出路。”张巧良认为。

  目前,上述有管辖权的法院已开始受理相关起诉。



  依法维权需作哪些准备

  记者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申请调解或直接立案的,原告应提交身份证原件、购房合同或者协议书原件、付款凭证原件、银行转账凭证,购房合同和付款凭证丢失的,由收款单位出具证明。

  购房户疑问

  大家购买的都是彩石山庄的房子,能否走集团诉讼?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回复:该类案件不符合集团诉讼程序适用条件,当事人应分别到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

  购房户疑问

  关于诉讼时效的问题,从2006年至今已有8年,超过了法定的2年诉讼时效,这种情况下仍然走司法程序的结果是否有法律效力?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回复:当时法院对该案件进行的是“暂缓”处理,现在是启动诉讼程序,2年诉讼时效问题不必担心。

  关于财产保全的问题,因涉案金额巨大、财产情况复杂,法院对该类案件一律不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待案件审结后,由执行部门统一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