援藏也是一种信仰–记康桥律师援藏工作

更新时间: 2016年1月2日 8:39:00


孙崇合律师在西藏昌都地区八宿县城进行法制宣传

        沿318国道过金沙江大桥,就进入西藏了。一路向西,经芒康县、左贡县,眼前就是辽阔的邦达草原,翻过九十九道拐,在怒江河谷仰望蓝天上飘过的白云,过八宿县城,驻足在有西天瑶池美誉的然乌湖,欣赏来古冰川的美景······2014年3月初,做为第一批赴西藏无律师县工作的志愿律师队伍中的一员,我从山东济南来到西藏昌都地区八宿县司法局从事法律服务工作。在西藏八宿工作的时间里,我远离家乡,远离亲人,远离朋友同事,在一个新的陌生环境里,克服了刚进藏时的高原反应,不知不觉,感觉到已经融入到了这片草原、这片高山峡谷之中。在这里,我有了新的领导、新的同事、新的朋友,虽然在夜深人静时,我常常推窗遥望东方天空中闪烁的星光,但在黎明悄悄来临的时候,我就会小心地收起那份思念,全部身心地投入到我的工作中去了。
        进藏是一个挑战,援藏也是一种信仰。因为有了信仰,做为援藏律师也就有了工作的使命。2013年12月30日上午,吴爱英部长在北京青蓝大厦接见我们援藏律师时,曾语重心长地说:“西藏是一个很大的地方,虽然地处高原,环境恶劣,贫穷落后,只要是我们国家的领土,总得有人去守、去看管”。只有西藏经济发展、法制健全、人民富裕,我们的边疆才会更加牢固,更加安全。
        来到西藏以后,我与内地的朋友经常谈论一个比喻:西藏就好比一家富户在城市郊区建了一幢别墅,全家人都在繁华的城市里生活,只有在周末或假期到别墅里住几天,其他时候,只好花钱雇了一个人看管。富户家的人抱怨看管的人:平时你住我们的别墅,我们还要给你付工钱养活你。邻居家的人听了就说:把别墅给雇的人,就可以不付工钱了,或者把别墅给我,我替你付工钱。富户家无语。
        我知道,西藏是我们国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在目前复杂的国际形势以及以达赖为首的藏独分子不甘死心的情况下,总要有人为这片土地牺牲和付出。所以,为了维护国家的统一和民族的团结,推动当地法制建设是我援藏的信仰,为当地政府、当地群众提供法律服务是我援藏的工作使命,我愿接受进藏这一挑战。
        2014年7月4日,因一件集体上访的案件,八宿县司法局与县政法委、县公安局、县信访局组成联合调查组到八宿县同卡镇古日村调查处理该案件。古日村位于怒江边,两座大山的山梁上,至今不通公路,仅有一条在悬崖边上的摩托车路与外界相连。我做为调查组中的一员,对我震动最大的不是案件本身,而是在调查中的一幕情景:在向一名藏族妇女询问时,我多次让这名上访人坐在椅子上,而她坚持跪在地上说话,一直到询问结束,在村长家吃饭时,村长的媳妇向我们说话时,也是跪在地上。虽然我听不懂她们说话的内容,她们跪在地上情景,让我非常尴尬,也刺激了我。向同行的人询问时,说:这周围农村的妇女都这样说话。这让我想起了曾经看过的电影《农奴》,毕竟西藏百万农奴解放才55周年,一个从奴隶社会直接进入到社会主义社会的西藏,农奴思想的残余还在影响着人们的生活,影响着老百姓的思维,法制建设的路还需要很长时间。

去西藏八宿县同卡镇古日村调查集体上访案件的途中小憩

        因古日村的村长没有将国家的补贴、补偿及部分惠民资金的使用及时向群众公开、公示,再加上平时工作强势,对群众的态度不好,引起群众的怀疑和不满,集体签名上访。只要将调查的结果向群众说明,这件上访案件很快就能处理好。在讨论案件的处理意见时,当地的干部坚决主张从严处理,追究主要上访人员犯诬告罪的刑事责任,我坚持对主要上访群众进行法制教育,通过教育后,根据主要上访群众对“欺骗、糊弄、利益引诱等煽动组织群众上访”错误的认识程度再做处理。
        在当地有很多干部都抱怨:国家对西藏老百姓太好了,草原补贴、耕地补贴、森林补贴、野生动物肇事补偿等等,还有各种惠民资金,把西藏的老百姓都惯坏了,只知道伸手要,要不到就上访,上级就知道处理干部······我认为:这种认识是非常片面的。实践证明:党的民族政策是取得西藏和平解放的法宝,是得到广大西藏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欢迎的,只有坚持党的民族政策,西藏才能更加稳定,才能与全国人民一起奔小康。特别是通过参见学习党的群众路线实践活动,使我更加认识到:只要我们坦诚面对群众,依法行政,没有私心,就不怕群众上访、提意见,应该欢迎群众提意见。国家因民族政策,经济方面向西藏倾斜,给西藏老百姓更多地实惠,就是让西藏老百姓过上更好的日子,让西藏老百姓更加富裕,西藏群众能够上访、敢于上访,说明西藏老百姓的思想已经发生翻天覆地的改变,老百姓已经认识到自己是这个国家的主人,残存的农奴思想正在一点一点消失,西藏的改变,不仅仅是经济上的改变,还是观念上的改变,不仅仅是物质生活上的自信,还有思想意识上的自信,让平等、民主、法制的思想在西藏老百姓心中生根、开花、结果,更是我们援藏人应有的信仰。
        为当地政府做好法律顾问工作。
       来到西藏后不久,我被邀请给县委、县政府各部门的干部作了一次“践行党的群众路线—依法行政”的讲座,虽然我是第一次讲座,讲的案例大多都是内地的案例,普通话也没讲好,但依法行政的法治理念却深深印在我的心里。推动当地政府的依法行政理念,做好当地政府的法律顾问工作是一条很好的途径。为此,我把当地政府的法律顾问工作当做自己的职责,不管政府哪一个部门找到我,也不管什么样的工作,我都认真地去做。几个月的时间内,我起草了与招商引资有关的《荞麦系列产品开发招商引资合同书》、《来古冰川纯净水招商引资合同书》、《工艺服装(藏装)招商引资合同书》、《生猪屠宰场招商引资合同书》等,修改了《八宿县进一步规范土地使用管理办法》、《八宿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八宿县工业园区管理办法》等文件,参加了八宿县各部门参加的治理乱搭乱建行动专项会议,提出各负其责、依法治理的意见,还参加了土地等级和邦达、然乌镇土地基准地价的评审会议、然乌旅游投资公司筹建座谈会等,另外,还给县长就国有企业改制后,国有划拨土地的处理提出了法律意见,经过努力,信访局基本上将涉法涉诉案件分离出去,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告知上访人或给予书面答复,国土局、住建局、交通局、水利局、农牧局等在土地违法、乱搭乱建方面分清了职责,在世界土地日,给全县干部作了一次《土地法、矿产资源法法律问题问答讲座》。通过这些工作,大多数干部认识到了依法行政的重要性。当然,也认识到了援藏律师的作用,赢得了尊重。为此,我给西藏律协写了一篇《志愿律师担任当地政府法律顾问的必要性探析》的文章,就援藏律师担任当地政府法律顾问的必要性、工作内容等,结合自己的工作实践,进行了分析和探讨。
        积极参加当地政府的维稳工作。
        社会稳定、民族团结、反对分裂是目前西藏当地政府的重要维稳工作,而信访案件处理的好与坏直接影响到社会的稳定。在西藏工作期间,我参与调查了唐顺素告县工商局房屋非法租赁案、邦达镇查龙村村民曲登因扎多家草原补贴上访案、八宿县中学教师因房产买卖上访案、同卡镇古日村村民永西等人二次上访案等,均给信访局提供了切实可行的法律意见,得到了纪委、政法委、信访、公安等部门认可。特别是在村民曲登因扎多家草原补贴上访案、古日村村民永西等人二次上访案的调查中,我深入到居民的家中,用详实的证据资料出具《调查报告》后,不但成功地完成了任务,宣传了法治理念,还与各部门的领导结交成了朋友。在我写的《志愿律师参与当地维稳工作的探讨》文章中,全面地阐述了志愿律师参与当地维稳工作的重要性及所持的立场、观点、方法以及工作思路,得到了西藏司法厅、昌都司法处领导的肯定。我通过参与当地维稳工作,检验了自己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
        指导当地司法人员做好见证工作。
        在来八宿县司法局工作以前,司法局的一名工作人员一直以公证员的名义从事公证业务,当时我就非常奇怪,难道没有律师的八宿县,成立了公证处,后来才知道,他既没有司法资格,也没有公证员资格,在偷偷地违法办理公证业务。我立即向局长反映了该情况,司法局办理公证业务是违法的,必须停止办理。由于以前办理公证业务留下的后患,还是有很多人到司法局办理公证业务,怎样解释都不能让当事人明白,同时考虑到以前办理的公证业务,主要是两类:一类是农业银行存折(卡)消磁、遗忘密码,需要委托他人补办存折(卡)、提款公证的,一类是房地产赠与、买卖合同公证的。经与农业银行和国土资源部门协商,提出在目前情况下,司法局无权办理公证业务,如果认可,司法局的工作人员个人可以以个人名义对委托书、赠与、买卖合同见证一下,也就是说,只能做为委托书、赠与、买卖合同上签字按手印的证明人。由于昌都地区仅有一家公证处,为了方便八宿县的群众,和出于对司法局、志愿律师的信任,这两家单位均同意认可司法局工作人员的做见证的委托书、赠与、买卖合同书。为了更加规范见证业务,我专门制定了《办理存折、银行卡消磁、遗忘密码委托书见证所需要提供的材料》、《房产土地更名赠与协议书见证申请人所需要的提供的材料》等规定。司法局中“司法”的含义是指国家司法机关及其司法人员依照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具体运用法律处理案件的专门活动。所以,司法局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更应该合法。
        积极参与六五普法宣传工作。
        2015年是六五普法工作的验收年,参加了多次法制宣传活动,到八宿县中学、县小学做了两场中小学法制教育讲座。在举行讲座前,我通过学校的校长和班主任先向学生们征询问题,采取互动的方式,调动同学们参与的积极性,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为了将“法制进校园”的中小学生法制教育工作做好、做到实处、做出亮点,我与教育局、文广局联系,联合制作了一部康巴藏语版的《中小学生法制教育警示片》,集情景剧、动漫、解说为一体,得到了县领导的支持和称赞。另外,为了做好“法制进寺庙”的僧尼法制宣传工作,我经过多方的努力,以及向多名领导征求意见,刻录了《十世班禅大师》纪录片光盘,印制了《八思巴大师简介》、《宗喀巴大师生平简介》、《五世格达活佛的故事》等宣传资料,筹备了以“弘扬高僧大德、爱国爱教、祈求平安”为主题的法制进寺庙宣传策划。并将我参与六五普法工作感受写成了一篇《援藏律师参与当地“六五”普法工作的几点建议》的文章,做为我从事“六五”普法宣传工作的指导。
        做好农民工维权工作。
        在西藏建筑工程合同纠纷比较多,大多是个体老板挂靠内地的一家建筑企业在西藏承包工程,纠纷发生后,个体老板往往溜之大吉,内地的公司对工程的情况又不知情,每到年末,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事情屡见不鲜,而农民工大都是外地的人,依法维权的意识淡薄,严重者就集体上访。通过介绍,我认识了很多在八宿县承包工程的个体小老板,平时通过各种方式,帮助他们完善合同,搜集证据,确定主体,分析原因,探讨拖欠工程款的原因、追回工程款的途径,有时,我利用与政府部门熟悉的条件为他们查询一些资料,向县领导们反映他们的问题,证据充分的情况下,给他们代理诉讼,进行法律援助。现在,我成了很多农民工的朋友,成了他们的依靠。
        积极探讨和参加刑事辩护和民事代理工作。
        在西藏从事律师工作最大的困难就是我不懂藏语,与当地人的交流比较困难,虽然检察官和法官可以通过汉语进行交流,但案件审理往往是使用藏语,当事人的陈述和辩论也都是用藏语,所以,在西藏刑事辩护和民事代理最缺乏的就是懂藏汉双语的律师。
        尽管如此,为了更好地与检察官们、法官们进行沟通交流,做好我的辩护和代理的本职工作,我应邀给县检察院的检察官们作了一次“律师在刑事案件中的辩护思维”的主题讲座,与检察官们就刑事案件中“控辩双方的思维”进行了一次深入的探讨。在八宿县教育局局长贪污受贿案件的侦查阶段,检察官多次探讨案情,听取我的意见;在法院受理的一件非常有影响的重婚案件中,经过我的努力,在一周内就达成了调解协议,不但当事人及其家属比较满意,审理法官和县领导也对该案的处理结果非常满意。
        做好为当地培养法律服务人才的工作。
        在西藏,当地的领导们给我说的最多的一句话就是:“一定要给我们当地带出徒弟来,走以前把你的知识留下。”我利用了几乎所有的场合宣传司法考试,鼓励符合条件的年轻人,特别是懂藏汉双语的当地人报考司法考试。当地的县领导也在大会上承诺:重用取得司法资格的人,取得司法资格后的报名费等可以报销。很多人找我咨询,很多年轻人也鼓起了报考司法考试的勇气。
        在援藏的日子里,我深深地感悟到:援藏也是一种信仰,因为有信仰,工作就有使命,就有内容,就有方法,老西藏的精神就会成为我们动力,我们就会成为一名敢于担当的援藏律师,我相信,西藏的明天一定会更加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