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桥所李树森、刘建忠、董秀玲律师受聘为山大(威海)法律硕士研究生合作导师
更新时间: 2019年3月9日 9:21:00
2019年3月7日,山东大学(威海)法学院法律硕士研究生聘任仪式法学院会议室举行。山东大学(威海)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肖金明出席会议发表讲话并为受聘导师颁发聘书,副院长刘军、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处处长吴丙新等学校、学院领导出席聘任仪式。我所高级合伙人李树森、刘建忠律师,合伙人董秀玲律师受聘为山东大学(威海)法学院法律硕士研究生合作导师。
肖金明院长在聘任仪式讲话中指出,法学教授与律师是法律共同体的天然盟友,在推动国家治理、社会治理法治化、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中,律师冲锋在第一线,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因此,为了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培养合格人才的现实需要出发,在优秀律师中遴选建立法律硕士研究生合作导师制度,与专职的在校教授合作共推法治人才培养,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山大(威海)法学院今日迈出第一步,在运行中不断探索,争取在法律硕士研究生校外合作导师制度建设上取得新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