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桥(东营)律师事务所承办两起个人债务清理案件

更新时间: 2021年8月24日 0:51:16

8月16日,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分别作出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缪兴刚、刘西玲个人债务清理案件,并指定山东康桥(东营)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张海荣律师为负责人。

康桥东营分所破产业务团队
 
个人破产制度是指将个人纳入破产法的适用范围,当个人资产远小于负债并且无力偿还的情况下,通过法定程序由债务人自愿申请破产或债权人提请进行破产程序,给予“诚实而不幸”的债务人经济上和社会意义上“重生”的机会。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作为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确定的个人破产制度试点法院,缪兴刚、刘西玲个人债务清算案件受到了来自东营市、山东省内乃至全国层面的广泛关注,对于我国个人破产制度的探索具有重要意义。
 
下一步,康桥(东营)律师事务所作为管理人将在人民法院的指导下持续、稳步推进各项工作,认真履行接管、调查及保管债务人财产,选聘审计机构,审查梳理债务人财产状况、债务人家庭情况,受理及审查债权申报,制定债权人会议议事规则,组织召开债权人会议等各项职责。
 
康桥破产业务部
 
康桥济南总部、东营分所、青岛分所、淄博分所具有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核认定的破产案件一级管理人资质,烟台分所、临沂分所、济宁分所、具有二级管理人资质,张海荣律师具有个人管理人资格。破产业务部成员均熟悉破产法相关制度理论,在大量破产案件中积累了丰富实践经验,专注于为困境企业提供全面法律服务。
 
业务领域:企业债务重组,破产清算、重整、和解,投资及资产处置,强制清算,并购融资等领域。已为山东万福达化工有限公司等四家公司合并破产重整、山东正汉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天信集团破产重整金融债权收购、山东省瑞昌石油化工有限公司重组、东营胜利建材有限责任公司清算注销等多个项目提供全程法律服务,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与证券公司、投资银行、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建立了高效的业务对接渠道,有能力在全国资本市场上为服务企业引入战略及财务投资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