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桥高级合伙人邓莉、合伙人许翔受邀为山东坤润铁融公司授课
更新时间: 2024年3月4日 9:01:53
为学习理解、贯彻落实PPP新机制出台与《公司法》修订对PPP项目公司及国有企业的新要求,促进企业依法合规高质量发展,3月2日,山东坤润铁融城市服务有限公司开展法律合规专题培训会,坤润铁融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孙永科率公司及总部领导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商务管理部、财务融资部全体人员及施工单位相关管理人员参加本次集体学习。康桥管委会成员、青岛分所负责人、高级合伙人邓莉,合伙人许翔受邀授课。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具有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提升公共服务的供给质量和效率,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等优点,2014年国家发改委、财政部推广PPP模式之后, PPP项目数量和投资额飙升,出现“野蛮式”增长。随之也产生PPP重建设轻运营,绩效考核不完善,异化为地方融资手段,明股实债等带来新增隐性债务风险等问题。2017年开始,财政部等部门多次发文强化PPP监管,规范推进PPP模式。受地方财力下滑、企业资金短缺、专项债规模攀升、严监管下清理退库等多重因素影响,PPP发展陷入低迷,项目投资额呈现下滑势头。
2023年11月,发改委、财政部出台《关于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的指导意见》等PPP项目新机制文件,深化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改革,切实激发民间投资活力,将PPP模式范围缩窄至基于使用者付费的特许经营模式,严控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鼓励民营企业参与PPP项目,确保项目规范发展、阳光运行,对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意义重大。今后PPP项目将重点应用于交通物流等基础设施项目、智慧城市等新型基础设施项目、市政环保等公用事业项目,对整个中国大型基础设施建设该领域发展产生深远影响,将可能成为民营企业新的发力点,相关基建领域国企也需要重点研究积极并作出调整改变,以顺应PPP项目新机制变化。
邓莉律师本次授课围绕此次PPP新机制的变化、解决的现实问题与现实意义,以及未来发展趋势进行的讲解,重点强调了PPP新机制下,适合PPP模式的项目选择、项目识别、准备、执行、退出等阶段的常见风险及应对措施,提示存量项目处理及增量项目合作的新方向与注意事项,为国企未来合作项目提供了新的思路。
许翔律师主要围绕此次新《公司法》在国有企业治理和公司运营方面的修改内容进行授课,结合顾问服务中常见的问题,对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结构、职权划分、股东会、董监高权责新变化、新增制度及公司合规运营新风险点作了详细解读。
授课结束后,参会人员一致表示,本次授课紧抓PPP新机制出台及新公司法修订的最新变化,内容丰富,条理清晰,兼顾理论与实践,切实结合坤润铁融公司的特点与项目需求,有助于全体人员提升对PPP新机制及新公司法重点内容的理解和把握,对防控项目风险,促进公司依法合规经营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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