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保险报 | 全国人大代表张巧良:进一步健全民企融资支持体系

更新时间: 2026年3月6日 14:14:18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以下简称“民营经济促进法”)已于2025年4月正式颁布施行,这是第一部专门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2026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山东康桥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张巧良在接受《中国银行保险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调研发现,在执行层面,民营经济促进法的落地仍面临多重障碍,主要表现在:市场准入与公平竞争的隐性壁垒有待彻底破除,民营企业融资支持体系有待进一步健全,执法司法规范性及权益保护力度有待持续加强,政策法律的红利转化与企业获得感有待进一步提升,跨部门、跨层级的协同落实机制有待完善。基于此,他建议国家层面牵头开展一些重点工作,推动民营经济促进法从“纸面上的法律”真正成为“行动中的法律”。

 

在全国性配套法规和政策专项清理与衔接方面,张巧良表示,202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组织推动相关单位开展了涉民营经济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建议进一步持续开展这项工作,并加大清理力度,确保民营经济促进法有效实施。同时,督促指导各省(区、市)加快制定或修订本地区的民营经济促进条例,形成国家法律与地方条例相辅相成、有机统一的完整法治保障体系。

 

民营经济促进法在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等民营企业关切问题上作出了针对性制度安排。在此背景下,张巧良提出,应实施重点领域“玻璃门”破除与公平竞争强化工程。具体来看,一是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牵头下,在民营经济促进法既有原则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实化。例如,可联合发布民营企业平等参与重大工程的指导性清单与准入标准,特别是在部分传统上由国有资本主导的基础设施、能源等领域,明确支持条件和路径,激发民间投资活力。二是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刚性约束,建立全国统一的招投标、政府采购领域排斥民营企业行为的投诉举报和查处平台,定期向社会公布典型案例,形成有效震慑。

 

在民营经济促进法中,“投资融资促进”专设一章引人注目,凸显了融资在民营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张巧良建议,应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构建“敢贷、愿贷、能贷、会贷”长效机制。例如,金融管理部门应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细化落实民营经济促进法的相关要求,将服务民营经济的绩效,特别是对科技创新、绿色发展和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投放规模、利率水平、服务效率以及不良贷款容忍度等指标,实质性纳入宏观审慎评估和内部考核体系。

 

“同时,还要鼓励发展定位清晰、特色鲜明的中小银行、民营银行,并大力支持金融机构运用大数据、区块链等金融科技手段,创新开发基于知识产权、应收账款、供应链数据的信用贷款模式,切实破解民营企业特别是轻资产科技型企业的抵押担保难题。”张巧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