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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召才

监事会主席  高级合伙人  

朱召才,男,汉族,现为康桥律师事务所监事会主席、高级合伙人。

业务领域
民商诉讼代理  金融保险  公司/破产/改制/商事纠纷

代表业绩
诉讼业务
为多家金融、保险机构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并代理多家大型企业、金融机构、保险公司等多起仲裁及诉讼案件,均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及社会效果。曾先后为中国建设银行山东省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日照分行、山东省农村信用合作社、临沂市商业银行等多家公司、莱商银行等、并曾代理中国工商银行山东某分行办理涉案金额2亿余元的代位执行案件,其中涉及上市公司的股权拍卖事宜等。
非诉业务
为企业提供设立、并购、改制、清产核资、解散清算、破产等非诉讼类业务提供专项法律服务。主要服务的单位有:山东省国资委下属大型国有企业、山东国惠资产有限公司、招远财金担保有限公司、为山东电力设备厂、山东煤炭供销总公司、宜昌鲁能瑞华永耀电气有限公司、山东宜诚燃气有限公司等。
为多家资产管理公司及金融机构的不良资产提供多种法律服务,如不良资产的调查清理、处置、债转股等提供法律意见。
运用法律思维从依法行政等角度为各机关、政府部门提供法律服务。如山东省扶贫办公室、山东省人大常委会、沂南县人民政府、兰陵县人民政府等。
积极参与社会公共事务
被聘为山东省省级法律援助民事、行政案件专家库成员,为法律援助案件提供法律援助及质量监督服务。
被聘为山东省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听证员,关注国计民生并积极献言献策。
积极参与山东省律师代理申诉值班工作,为化解涉法涉诉提供法律服务。

工作经历
2004年至今,在山东康桥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工作。

教育背景
2000年7月   山东师范大学   本科/学士学位。

社会职务﹒荣誉
曾担任临沂市第十四届政协委员;
现担任济南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副秘书长;
被中共山东省委宣传部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司法厅 山东省普法办公室 评选为“全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先进个人”;
山东省优秀代理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