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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莉

执业律师  

李莉,执业律师,女,汉族,中共党员

执业领域
刑事辩护,建设工程领域

代表业绩
刑事领域:
1、在山亭区公安局立案侦办的闫某某过失致人重伤案件中多次到现场收集证据材料并及时与办案机关沟通,最终闫某某被无罪释放;
2、山亭区公安分局立案侦办的陈某某涉嫌提供非法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案件中经多次就证据及法律适用与办案机关沟通,最终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撤销案件;
3、市中区公安分局立案侦办的沙某某涉嫌寻衅滋事案经多次与检察机关就证据情况进行多次沟通,最终检察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要求公安机关撤销案件;
4、山亭区公安分局侦办的张某某诈骗案在二审阶段经辩护最终法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5、市中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李某某故意伤害案经辩护被检察院宣告不起诉;
6、市中区公安分局立案侦办的钱某涉恶案件经辩护在审查起诉阶段减少两个罪名,在一审阶段从涉恶成员中除名,并被判处缓刑;
7、市中区公安分局立案侦办的曾某某涉嫌诈骗罪一案在审查起诉阶段经辩护变更罪名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8、市中区公安分局立案侦办的王某某涉嫌侵犯著作权、非法经营案,在审查起诉阶段经辩护非法经营案被变更罪名为销售侵权复制品,在一审阶段经辩护两个罪名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罚金二十三万,刑期减少一年六个月,罚金减少二十余万元;本案被评选为2025年度扫黄打非十大典型案例;
9、市中区公安分局立案侦办的赵某某涉嫌非法利用信息网络案被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起诉。
10、薛城区检察院办理的孟某某涉嫌串通投标案经辩护最终被宣告不起诉。

民事领域:
代理的郭某某与韩某的民间借贷案件中,经审查并收集相关证据,最终在再审程序中被山东省人民法院裁定指令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该案最终获得改判;蔡某某与公司的劳动争议案件中在蔡某某证据不足的情况下多次查阅相关规定、收集有利证据,最终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工作经历
2010年毕业后先后在滕州市公安局、薛城区司法局、枣庄市人民检察院工作,2019年从枣庄市人民检察院离职进入律师行业。执业后先后担任市中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枣庄市消防救援支队、枣庄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枣庄市交通运输局、山东海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法律顾问,2023年被聘为枣庄市人民检察院听证员和枣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云平台公益诉讼志愿者。

社会职务
山东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监督员,枣庄市人民检察院听证员,枣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云平台公益诉讼志愿者,千名律师法治进校园宣讲团成员,枣庄市共青团委 、市教育局 、市公安局 、市司法局聘请的枣庄市青少年普法宣讲团成员

奖励情况
三次获得枣庄市人民检察院个人嘉奖;参加市律协组织的全市律师辩论赛 ,获得最具潜质奖;2020 年获得康桥辩论赛最佳辩手; 2021 年康桥演讲比赛三等奖 ;023 年山东康桥(枣庄)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 2024年 山东康桥律师事务所最佳进步律师 ;2025年 山东康桥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